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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出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28条”
为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大庆市经济发展新动能,《大庆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正式发布,共包含推动产业数字化、推进数字产业发展、推动数字化治理、推进数据价值化、加强要素保障等五大类28条政策措施。
这28条政策将有助于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进程,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
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
在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方面,《政策措施》明确了支持工业互联网应用、鼓励和支持本地企业争创产业数字化国家级试点示范、加快数字油田相关产业发展、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和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等5条政策措施。
其中,对获得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数字化车间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
对获得工信部工业互联网领域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牵头单位,按照中央支持额度的10%市级财政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5G、信息消费等试点示范牵头单位,奖励30万元。
对获得工信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平台企业,市级财政给予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列入工信部企业,上云典型案例名单企业,一次性奖励40万元。
对获得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的企业,按其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给予10%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其中获得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其中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
在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方面,《政策措施》明确了培育壮大数字产业企业、支持数字经济类特色园区(基地)建设、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加快发展壮大数字产品制造业、支持和培育集成电路产业、支持和培育传感器产业、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支持首版次软件创新产品应用推广等8条政策措施。
其中,对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的数字产业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企业核心团队200万元,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强、地方经济发展支撑力大的数字产业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扶持政策。
市级在债券资金方面给予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支持县区政府建设数字经济特色园区(基地)。
对通过评估,接入20家以上企业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市级财政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落地本市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扶持政策。
对符合《黑龙江省重点数字产品指导目录》且项目投资额(设备和软件))2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实现产品销售后,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新建设的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项目,投资额(设备和软件)在2000万以上的,建成投产实现产品销售后,按企业实缴资本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纳入规上统计且履行统计填报义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 )建设,对通过评估且获得3级及以上等级评定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加快推动数字化治理
在加快推动数字化治理方面,《政策措施》明确了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加强市级政务数据治理、加快推动数据共享开放、着力构建重点行业数据资源、推动数字医疗发展等5条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推进智慧政务、智慧警务、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应急、“一网统管”等领域应用发展。
支持政府部门之间、企事业单位之间加快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形成统一的数据采集汇聚、脱密脱敏标准。
探索和建立公共数据要素转化机制,开展面向社会的公共数据应用建设,促进公共数据流动,推动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发挥。
建设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能耗、文化、旅游、跨境物流等行业数据库,支持优势产业上下游企业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合作。
支持重点医疗机构创建互联网医院,打造智慧医疗管理系统,探索开展5G+VR远程探视,5G+远程诊疗、在线诊断等应用,做到“看病不求人”。开展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探索大数据潜在患病人群、高危人群、重要疾病的早期预测、预警和分析中的应用。
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
在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方面,《政策措施》明确了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支持和培育数字创意产业、加快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区、强化算力基础设施供给、培育数据驱动新模式等6条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开放公共区域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加快5G、千兆光纤网络建设,推动市、县和重点园区5G全面覆盖,加快5G商业应用,建立规范的公共数据管理制度,丰富公共数据产品,支撑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鼓励和支持4K/8K、VR、AR、全息成像、裸眼3D、超级感知等相关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培育和引进一批大数据信息采集、感知设备、共性软件开发及农业、工业、医疗、教育等大数据应用服务供应商,建设大庆国家互联网次核心骨干节点等。
加强要素保障
在加强要素保障方面,《政策措施》明确了加强科技创新、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加大金融支持、降低数字经济企业办公场地租赁成本等4条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数字产业化步伐,将数字经济高端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引进。
建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担保机构开展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质押担保贷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初创期和成长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
鼓励采取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实行科研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产业项目”捆绑挂牌,大幅缩短供地周期。鼓励整合各部门和事业单位闲置房产,在不改变房产所有权和性质的前提下,探索建立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机制,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提供廉租办公场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政策原链接:http://www.mdj.gov.cn/shizheng/snxw/202205/t20220519_334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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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出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28条”
为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大庆市经济发展新动能,《大庆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正式发布,共包含推动产业数字化、推进数字产业发展、推动数字化治理、推进数据价值化、加强要素保障等五大类28条政策措施。
这28条政策将有助于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进程,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
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
在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方面,《政策措施》明确了支持工业互联网应用、鼓励和支持本地企业争创产业数字化国家级试点示范、加快数字油田相关产业发展、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和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等5条政策措施。
其中,对获得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数字化车间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
对获得工信部工业互联网领域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牵头单位,按照中央支持额度的10%市级财政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5G、信息消费等试点示范牵头单位,奖励30万元。
对获得工信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平台企业,市级财政给予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列入工信部企业,上云典型案例名单企业,一次性奖励40万元。
对获得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的企业,按其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给予10%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其中获得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其中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
在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方面,《政策措施》明确了培育壮大数字产业企业、支持数字经济类特色园区(基地)建设、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加快发展壮大数字产品制造业、支持和培育集成电路产业、支持和培育传感器产业、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支持首版次软件创新产品应用推广等8条政策措施。
其中,对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的数字产业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企业核心团队200万元,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强、地方经济发展支撑力大的数字产业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扶持政策。
市级在债券资金方面给予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支持县区政府建设数字经济特色园区(基地)。
对通过评估,接入20家以上企业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市级财政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落地本市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扶持政策。
对符合《黑龙江省重点数字产品指导目录》且项目投资额(设备和软件))2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实现产品销售后,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新建设的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项目,投资额(设备和软件)在2000万以上的,建成投产实现产品销售后,按企业实缴资本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纳入规上统计且履行统计填报义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 )建设,对通过评估且获得3级及以上等级评定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加快推动数字化治理
在加快推动数字化治理方面,《政策措施》明确了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加强市级政务数据治理、加快推动数据共享开放、着力构建重点行业数据资源、推动数字医疗发展等5条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推进智慧政务、智慧警务、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应急、“一网统管”等领域应用发展。
支持政府部门之间、企事业单位之间加快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形成统一的数据采集汇聚、脱密脱敏标准。
探索和建立公共数据要素转化机制,开展面向社会的公共数据应用建设,促进公共数据流动,推动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发挥。
建设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能耗、文化、旅游、跨境物流等行业数据库,支持优势产业上下游企业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合作。
支持重点医疗机构创建互联网医院,打造智慧医疗管理系统,探索开展5G+VR远程探视,5G+远程诊疗、在线诊断等应用,做到“看病不求人”。开展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探索大数据潜在患病人群、高危人群、重要疾病的早期预测、预警和分析中的应用。
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
在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方面,《政策措施》明确了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支持和培育数字创意产业、加快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区、强化算力基础设施供给、培育数据驱动新模式等6条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开放公共区域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加快5G、千兆光纤网络建设,推动市、县和重点园区5G全面覆盖,加快5G商业应用,建立规范的公共数据管理制度,丰富公共数据产品,支撑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鼓励和支持4K/8K、VR、AR、全息成像、裸眼3D、超级感知等相关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培育和引进一批大数据信息采集、感知设备、共性软件开发及农业、工业、医疗、教育等大数据应用服务供应商,建设大庆国家互联网次核心骨干节点等。
加强要素保障
在加强要素保障方面,《政策措施》明确了加强科技创新、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加大金融支持、降低数字经济企业办公场地租赁成本等4条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数字产业化步伐,将数字经济高端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引进。
建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担保机构开展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质押担保贷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初创期和成长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
鼓励采取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实行科研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产业项目”捆绑挂牌,大幅缩短供地周期。鼓励整合各部门和事业单位闲置房产,在不改变房产所有权和性质的前提下,探索建立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机制,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提供廉租办公场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政策原链接:http://www.mdj.gov.cn/shizheng/snxw/202205/t20220519_334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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