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00-6621
温州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十条政策
政策摘录
为深入贯彻国家软件产业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浙江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进我市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升软件产业创新能力、应用能力和服务支撑能力,优化产业生态,特制定如下政策。
四、支持资质认证
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CMM(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企业,按实际认证费用的50%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通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资质(ITSS)三级、二级、一级认证的企业,按实际认证费用的50%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企业,按实际认证费用的50%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首次通过IT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BS7799、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认证的企业,给予实际认证费用的50%、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首次通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首次取得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通过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安全认证或者安全检测机构检测的,每项给予1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1.本政策所指机构包括企业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不包括行政单位。所指企业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市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信息消费类项目奖励通信运营企业可不受此条限制)。
2.本政策奖补资金原则上适用统一的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按年度投入或产出基数奖补的核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计。年度投入类数据由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确定。“以上”均包含本数。
3.同一企业以同一年度的销售额、投入作为参照依据的各奖补项目,奖补金额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首次上规的软件业企业与根据销售额类项目不重复享受奖励。同一奖项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
4.文中“世界500强”指的是:美国财富杂志每年评选的“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行榜;“中国百强”指的是:中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工信部)、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中国互联网综合实力企业前100名(中国互联网协会)的企业。
5.软件业企业在职员工衡量标准,以在温缴纳社保为准。
6.本政策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实施细则、申报指南另行制定。各县(市)加大扶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
政策原链接:http://www.wenzhou.gov.cn/art/2022/3/5/art_1229117830_1997550.html
温州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十条政策
政策摘录
为深入贯彻国家软件产业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浙江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进我市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升软件产业创新能力、应用能力和服务支撑能力,优化产业生态,特制定如下政策。
四、支持资质认证
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CMM(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企业,按实际认证费用的50%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通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资质(ITSS)三级、二级、一级认证的企业,按实际认证费用的50%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企业,按实际认证费用的50%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首次通过IT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BS7799、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认证的企业,给予实际认证费用的50%、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首次通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首次取得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通过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安全认证或者安全检测机构检测的,每项给予1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1.本政策所指机构包括企业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不包括行政单位。所指企业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市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信息消费类项目奖励通信运营企业可不受此条限制)。
2.本政策奖补资金原则上适用统一的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按年度投入或产出基数奖补的核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计。年度投入类数据由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确定。“以上”均包含本数。
3.同一企业以同一年度的销售额、投入作为参照依据的各奖补项目,奖补金额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首次上规的软件业企业与根据销售额类项目不重复享受奖励。同一奖项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
4.文中“世界500强”指的是:美国财富杂志每年评选的“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行榜;“中国百强”指的是:中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工信部)、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中国互联网综合实力企业前100名(中国互联网协会)的企业。
5.软件业企业在职员工衡量标准,以在温缴纳社保为准。
6.本政策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实施细则、申报指南另行制定。各县(市)加大扶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
政策原链接:http://www.wenzhou.gov.cn/art/2022/3/5/art_1229117830_19975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