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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科创济南”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节选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快打造“科创济南”,推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二、提升科创主体创新能力
(六)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将研发经费投入情况作为申请各类项目、后补助资金、研发平台的基本条件,各类财政扶持资金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大、额度高的申报单位。对纳入研发统计范围且连续两年研发费用统计为零的四上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院,科技部门不予支持其获得各类项目和补助,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不予支持其获得除新建投资项目以外的各类项目和补助,不予支持市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认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培育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为主线的科技型企业梯队。支持科技型企业加快上市,培育独角兽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量质齐升,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在核心技术、高端产品、自主研发等核心竞争力上实现突破。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每家最高30万元补助;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政策规定,同时又符合其他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政策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政策原链接:http://www.jinan.gov.cn/art/2021/8/29/art_2608_4888332.html
关于加快“科创济南”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节选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快打造“科创济南”,推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二、提升科创主体创新能力
(六)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将研发经费投入情况作为申请各类项目、后补助资金、研发平台的基本条件,各类财政扶持资金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大、额度高的申报单位。对纳入研发统计范围且连续两年研发费用统计为零的四上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院,科技部门不予支持其获得各类项目和补助,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不予支持其获得除新建投资项目以外的各类项目和补助,不予支持市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认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培育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为主线的科技型企业梯队。支持科技型企业加快上市,培育独角兽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量质齐升,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在核心技术、高端产品、自主研发等核心竞争力上实现突破。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每家最高30万元补助;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政策规定,同时又符合其他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政策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政策原链接:http://www.jinan.gov.cn/art/2021/8/29/art_2608_48883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