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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软件产业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促进我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政策。
支持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围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平台软件、安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培育建设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平台等,构建核心软件产业技术体系。对承担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平台及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等的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给予配套支持;对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软件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江苏省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和“数动未来”融合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入库培育的软件企业,依据《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 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锡委发〔2018〕53号)相应优惠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推进标准化建设。对软件企业参与主导起草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对承担国际(全国)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分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分档资助。鼓励软件企业执行信息技术成熟度、系统集成、信息安全、开发管理等国际、国家级标准,提高软件质量,增强行业竞争力。对首次通过CMMI4和CMMI5级资质认证的企业,对首次通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成熟度、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评估三级及以上能力评估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分档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级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软件质量评测、成本度量等服务,提升软件价值认可度;支持企业软件产品进行质量评测、成本度量评测,按其测评成本给予分档奖励,单个企业年度累计最高10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对首次获得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前百家企业、互联网综合实力前百家企业、大数据企业50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列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列入江苏省互联网企业50强、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以及首次通过江苏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评估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获得多项荣誉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附则
本政策所指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遵从国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制度中的行业定义。
市政府每年统筹安排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不少于1.5亿元。本文涉及的具体扶持政策,由相关责任部门在其管理使用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本政策适用于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可参照本政策,结合自身实际出台相应政策。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牵头负责解释。
政策原链接:http://www.wuxi.gov.cn/doc/2020/12/03/3129620.shtml
无锡市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软件产业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促进我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政策。
支持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围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平台软件、安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培育建设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平台等,构建核心软件产业技术体系。对承担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平台及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等的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给予配套支持;对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软件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江苏省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和“数动未来”融合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入库培育的软件企业,依据《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 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锡委发〔2018〕53号)相应优惠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推进标准化建设。对软件企业参与主导起草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对承担国际(全国)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分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分档资助。鼓励软件企业执行信息技术成熟度、系统集成、信息安全、开发管理等国际、国家级标准,提高软件质量,增强行业竞争力。对首次通过CMMI4和CMMI5级资质认证的企业,对首次通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成熟度、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评估三级及以上能力评估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分档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级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软件质量评测、成本度量等服务,提升软件价值认可度;支持企业软件产品进行质量评测、成本度量评测,按其测评成本给予分档奖励,单个企业年度累计最高10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对首次获得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前百家企业、互联网综合实力前百家企业、大数据企业50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列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列入江苏省互联网企业50强、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以及首次通过江苏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评估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获得多项荣誉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附则
本政策所指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遵从国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制度中的行业定义。
市政府每年统筹安排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不少于1.5亿元。本文涉及的具体扶持政策,由相关责任部门在其管理使用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本政策适用于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可参照本政策,结合自身实际出台相应政策。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牵头负责解释。
政策原链接:http://www.wuxi.gov.cn/doc/2020/12/03/31296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