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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质量提升奖励政策
政策摘录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质量工作文件精神,全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纵深推进质量强区建设,贵池区设立 3000 万元质量发展基金,支持产业强区、质量创新、标准引领、品牌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2.“四上企业”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一次性给予1 万元补助;通过年度审核的,给予 0.25 万元补助。“四上企业”首次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认证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通过年度审核的,给予 0.5万元补助。
11. 获评 AAAAA、AAAA、AAA 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的,一次性分别予以 10 万元、5 万元、2 万元的奖励。
三、附则
13.本政策的支持对象,原则上必须是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均在贵池区,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符合各单项政策奖补条件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14.申报项目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组织实施。
15.项目实施当年发生较大质量、安全、卫生健康等责任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并负主要责任的,存在重大偷税漏税、骗取扶持资金行为的,存在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以及不履行消费品召回义务的,取消本政策享受资格。
16.同一企业同一事项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补。对同一企业的奖补合计不得超过该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农业企业、文旅企业除外)。
17.本政策由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18.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质量提升奖励政策的通知》(贵政办〔2020〕74 号)同时废止。
政策原链接:https://www.ahgc.gov.cn/OpennessContent/show/1246167.html
贵池区质量提升奖励政策
政策摘录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质量工作文件精神,全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纵深推进质量强区建设,贵池区设立 3000 万元质量发展基金,支持产业强区、质量创新、标准引领、品牌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2.“四上企业”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一次性给予1 万元补助;通过年度审核的,给予 0.25 万元补助。“四上企业”首次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认证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通过年度审核的,给予 0.5万元补助。
11. 获评 AAAAA、AAAA、AAA 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的,一次性分别予以 10 万元、5 万元、2 万元的奖励。
三、附则
13.本政策的支持对象,原则上必须是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均在贵池区,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符合各单项政策奖补条件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14.申报项目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组织实施。
15.项目实施当年发生较大质量、安全、卫生健康等责任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并负主要责任的,存在重大偷税漏税、骗取扶持资金行为的,存在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以及不履行消费品召回义务的,取消本政策享受资格。
16.同一企业同一事项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补。对同一企业的奖补合计不得超过该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农业企业、文旅企业除外)。
17.本政策由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18.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质量提升奖励政策的通知》(贵政办〔2020〕74 号)同时废止。
政策原链接:https://www.ahgc.gov.cn/OpennessContent/show/1246167.html